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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海南临高县“智汇海之南”校园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73人公告 (第一号)

医疗卫生人才网 | 2024-06-19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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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智汇海之南”招才引智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结合我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状和岗位需求,决定校园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3号)、《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相关举措的通知>》(琼卫基层〔2022〕3号)、《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113号)及海南省“智汇海之南”招才引智活动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公开选拔。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共73个,其中县级医疗机构41个(县人民医院35个、县中医院6个),城关镇医疗机构3个,基层医疗机构29个,具体详见《临高县2024年“智汇海之南”校园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4.报考人员须为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国家政策规定视为应届生对待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基层医疗机构岗位临高县户籍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5.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4年X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lingao.hainan.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公布时限从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共7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方式递交报名资料,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公告时间及要求报名,逾期不受理。

2.报名网址:

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6591

3.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至2024年7月3日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①《临高县2024年“智汇海之南”校园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后上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合成一张上传);

③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④毕业证(暂未取得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盖章),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按手印后上传;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来报考。专业目录参照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执行。

5.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准确及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6.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7月3日12:00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7月3日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组织考试与资格复审

1.县级及城关镇医疗机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岗位紧缺程度等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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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面和实际操作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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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产生招聘岗位所需的合格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并列的,实行加试一轮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2.基层医疗机构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面和实际操作等综合能力,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1)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超过1:30比例时,该岗位增加笔试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增加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仅用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资格,不计入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仍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2)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逐项给予应聘人员打分,并现场统计应聘人员平均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达到60分及以上的,得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产生招聘岗位所需的合格人员。得分相同的,以“专业知识”项得分高择优确定合格人员。面试得分及“专业知识”项得分一致时,组织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合格人员。由于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还须有考核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面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及考试成绩等有关事项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合格人员,合格人员提供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及其他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不全、相关信息不符、未按时间提供材料及放弃资格复审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取消合格人员资格,并从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工作结束、资格复审通过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结果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从应聘同一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结果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体检合格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审查其报名资格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自主选岗

报考县级及城关镇医疗机构岗位无须自主选岗。报考基层医疗机构的拟聘用人员,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自主选岗。每名拟聘用人员只能选岗一次、一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岗后不能再更改。不按时参加选岗或自愿放弃选岗的,取消聘用资格。选岗结束后,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现空缺岗位的,已选岗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拟聘用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

(八)聘用和管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批后,用人单位给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6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期间,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选派聘用人员到上一级医院进行培训,培训年限不计入服务年限,培训期间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用人单位每月按时给受聘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和发放基本工资。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或就业不足一年工龄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余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三年内考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未满6年服务期的不予办理调动。

(九)待遇

1.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聘用人员列入县财政事业差额编制管理;城关镇及基层医疗机构聘用人员列入县财政全额事业编制管理。

2.聘用人员根据《临高县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2023版)》,可享受住房优先保障、购房补贴等措施。

3.基层医疗机构聘用人员可按规定享受人才乡镇工作补贴等人才激励机制政策。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

(一)实行回避制度,即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新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者,不得参与此次招聘的相关工作。

(二)要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三)报考人员要严格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联系咨询电话:0898-28280317(县卫健委组织人事室)

监督投诉电话:0898-28284523(县卫健委办公室)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36609468,0898-36609469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六、其他问题说明

本公告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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